(略)中(略)消防设施维保项目进行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略)中(略)消防设施维保
2、项目负责人:(略)n>银先生
3、联系电话:(略)
4、采购预算:八(略)((略))
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 否
二、评(略)标准:
本次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略)原件及双方(略)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三证合一除外)复印件或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除外)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略)原件和委托人(略)复印件并附法定代表人(略)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函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五、资格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函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2份。
2、资格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为:即日起至(略)(略)年4 月(略)日,每日上午 9:(略) 时至 (略):(略) 时,下午 3:(略) 时至 5:(略)时(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到(略)中(略)安全保卫部。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采购人名称:(略)中(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n>银先生 联系电话:(略)
时间:(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