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关(略)号4层商业房屋(变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略)年4月(略)日 (略):(略)
变卖公告
特别提醒: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略)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略)将于(略)3年5月6日(略)时起(略)日内(延时的除外)(略)武(略)址:http:(略).c(略))进行公开变卖活动。
标的物变卖期为(略)天,如竞买人在变卖期内任意时刻出价时起即启动(略)小时竞价程序(延时除外)。(略)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略)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略)钟(略)自动向后延时5(略)钟。竞买人交齐预缴款后,无需另行交纳保证金,以预缴款冲抵保证金。
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略)(略)号4层商业房屋。
变卖价:(略).(略) 预缴款(略).(略)(略)(保证金:(略)(略))
增价幅度:0.5(略)(及其(略)倍数)
注:房屋内家具、电器等室内物品不在拍卖范围内。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本次变卖是以本院((略)2)川(略)执恢(略)号执行案件的名义所启动,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节假日休息,占线时请换时段拨打)
(略)-(略)、(略)-(略)亦可(略)www.(略).com或关注“(略)助拍四川”(略)公众号、(略)助拍(略)完成自助预约。因当事人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等原因,带看可取消。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5(略)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略)钟。变卖期内无人出价,则本次变卖程序终结。竞买人(略)的时间为准。
四、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至少一人(略)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变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本标的物有优先(略)权人,优先(略)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变卖财产由优先(略)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略)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略)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略)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略)权人竞得)。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可以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各意向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开拍前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财产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应由买受人垫付买卖双方应缴纳的一切过户税费。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略)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7日内(节假日除外)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略)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
九、竞买资格的取得:需竞买人交纳变卖价全款。[保证金数额以变卖公告所(略)将对竞买人(略)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可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预缴款在竞价程序结束后几个工作日内(略)上(略),请自行联系法院(略)退款)。本标的物竞得(略)指定账户,若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额外(略)钱款;若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变卖余款在成交后(略)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建行(略),账号:(略))。注:转账备注完(略)案号。并在变卖余款缴纳3日后携带付款凭证、相关(略)材料到本院财务窗口开取票据后(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时,需向本院提供买受人(略)复印件及A4(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于签署(略)通知(略)执行裁定书和(略)标的物交(略)将依照法规从变卖预缴款中扣除相应保证金额,剩余钱款退回悔拍买受人,并且悔拍买受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若标的物起拍价、预缴款、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略)的,请竞买人(略)上充值银行。
十一、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将生(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略)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须知等。
咨询、看样电话:(略)-(略)、(略)-(略)(节假日休息,占线时请换时段拨打)
本院监督电话:(略)-(略)(略)
本院监督(略):
本院地址:(略)6号
(略)3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