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略)公(略)行(略)年信用卡商圈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略):(略)、(略)
一、采购条件<(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略)公(略)行(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国邮政(略)公(略)行(略)年信用卡商圈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略)。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
二、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AHQS-(略)-(略)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略)公(略)行(略)年信用卡商圈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略)
4、采购内容:根据中国邮政(略)公(略)行需求,拟入围一批供应(略)信用卡商圈业务外包服务,由服务商针对优质连锁品牌商户/综合体/(略)进行商户拓展,并对全量商户进行信息维护、商户培训、商户例行巡检督导、商户退出洽谈、商户侧宣传布放及检查,商户客诉维护等支持性工作。
5、供应商参加响应的首次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的,其该响应文件无效。
6、包别划(略):本项目共(略)1个标包。
7、服务期:1年。
8、入围家数:5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略))(略)成立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近三年((略)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服务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4、供应商需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能力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在本地(略)成立的;
②供应商在本地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及人员;
(略)的。
备注:“本地”系指:(略)
5、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略)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4)(略)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1:(1)-(3)提供“信用中国((略)ww(略)站截图;(4)提供“国家(略)((略)ww(略)站截图;(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自行承诺。
注2:“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略)年4月7日到(略)年4月(略)日((略)时间工作日:8:(略)-(略):(略),(略):(略)-(略):(略))
2、获取地址:(略)
3、获取方式:咨询该项目请拨打:400-006-6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