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关(略)号综(略)2单(略)室房产(变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略)年4月(略)日 (略):(略)
变卖公告
(略)年5月5日(略)时起(略)天,如有竞买人在(略)天内任意时间出价,则进入(略)小时竞价程序。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略)(略)号综(略)2单(略)(略)室房产
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略)层:6层,(略)层:5层
详细情况请查看评估报告
评估价:(略).(略)(略)
变卖价:(略)(略)
保证金:(略)(略)
加价幅度:(略)(略)(或(略)(略)的(略)倍数)
特别说明:
1.纳入标的物所在地限购政策的,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2.税费负担情况:拍卖成交价并非唯一计税依据,买受人应提前咨询相关管理部门,房屋前期(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负担,过户转移产生的各种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3.(略)展示照片及视频仅供参考,具体以标的物交割现状为准。
4.看样需提前联系。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需按当地相关部门规定有(略)资格,竞买人在交齐变卖价全款后,取(略)指定的账户缴(略)上(略)并交纳。(略)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略)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本院(略)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本标的物优先(略)权主体、权利性质、优先权顺序及变卖前通知情况:1、无优先(略)权人。2、本次变卖事项已经通知可联系到的当事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四、(略)协助(略)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止(工作日内)接受咨询,咨询电话:(略);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
五、变卖方式: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略)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六、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七、特别提醒:本次变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实物现状已经确认了解。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本次变卖按标的物现状变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略)。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竞买人可自行向变卖标的物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变卖成交后,本院出具法律文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略)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略),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略),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对变卖标的物能否(略)过户手续以及(略)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有人实际承租使用,相关的租赁情况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略)及物业管理部门咨询了解,因租赁关系引起的法律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略)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略)络竞价结束后7(略)指定账户(户名(略),开户银行:中国(略),账号:(略)-(略)),并在交齐变卖款后(略)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相关部门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等原件到本院(略)法律文书。变卖财产所有权自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十一、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不缴纳尾款的,从所缴纳的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扣留的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买受人不缴纳尾款导致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买。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略)。
十二、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三、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司法辅助机构电话:(略)
(略)(钟法官)
监督电话:(略)-(略)
本院地址:(略)p >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