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略)农业环保与(略)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夏熟小麦和秋熟水稻);
2、招标范围:(略)农业环保与(略)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夏熟小麦和秋熟水稻)为一个包件进行项目招标,确保(略)考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略)%以上,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略)年4月至(略)年3月。具体安排如下:(略)年4月至(略)年6月:小麦部(略)修复治理,抽样检测;(略)年7-(略)月:水稻部(略)修复治理,抽样检测;(略)年1-3月:总结、验收。
4、项目地址:(略)5、预算金额:人民币为(略).9(略)。
二、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投标单位需近二年承担过(略)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且取得较好业绩的。(注:以提供合同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原件为准)。
4.技术支撑专家必须(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略)公布的《关于公布首(略)耕地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名录的通知》(苏农重防办〔(略)〕(略)号)中的专家(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5.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略)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略)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略)
1、(略)时需携带介绍信或(略)原件(略)、营业执照复印件(略)、授权委托人(略)复印件(略);(略)费(略)/份,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年4月 (略)日 8:(略):(略)起。
3、招标文件获取地址:(略)3(略)室。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秒。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址:(略)投标人可(略)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相关情况,并将本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九、付款方式
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服务,出具认定报告后,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略)与(略);
联系人:(略) (略);
联系人:(略)电话:(略);
地址:(略)3(略)室。
(略)农业环保与(略)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