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移动式手术无影灯采购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LAYY—WL(略)SB0(略)-3
三、项目内容:移动式手术无影灯
四、采购预算:(略)(略)(略)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投标产品所对应的且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略)管理的,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相应有效的(略)证(含附页、附件)或备案证;进口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相应有效的进口(略)证(含附页、附件);
4.以上资格文件成交后提供原件查验;
5.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六、投标文件接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3年(略)月 (略)日(略):(略);
2.投标文件送达地址:(略)5(略)会议室;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略)递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投标文件开启:
1.投标文件开启时间:(略)3年(略)月 (略)日(略):(略);
2.投标文件开启地址:(略)>八、联系方式:
1.联系人:(略)pan>(略) 朱老师
2.联系电话:(略)-(略)
六(略)(略)
(略)3年 (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