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关(略)青(略)弄(略)号全幢(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略)年3月(略)日 (略):(略)
拍卖公告
一、拍卖标的:(略)青(略)弄(略)号全幢(权证号:青(略);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房(略)住宅)登记日期:(略)年1月。土地宗地号:青(略)5(略)坊(略)/(略)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用地;使用期限:(略)-6-(略)至(略)-6-(略)止。
评估价:(略).(略)
起拍价: (略);保证金:(略).8(略);增价幅度: (略)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略)年5月9日(略)时至5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特别提示: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略)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略)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略)”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略)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略)申请(略)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略)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略)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略)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略)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
六、特别提醒(略)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略)年5月(略)日(略):(略)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略)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略)等情况。
九、买受人全额(略)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略)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略)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略)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略)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5月6日(略):(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略)(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略)权人等须在(略)年5月6(略)提交审批材料,(略)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咨询电话:(略)-(略) (略)李先生
联系地址:(略) >号
举报监督电话:(略)- (略)-(略)
(略)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