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略)月3日(略)时至(略)年(略)月4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5个工作日前经人民(略)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略)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竞拍人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应当具备符合当地政策的购房资格,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购房资格核验并保存核验结果,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悔拍等相应法律后果。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略)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略)钟。
五、本拍卖标的的优(略)拍卖页面为准。若有其他未在页面显示的优先(略)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略)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略)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略)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略)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略)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略)北京产权交易所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略)竞(略)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略)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略)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略)对拍卖标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略),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略)过户手续以及(略)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导致无法(略)过户或交付手续的,所有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略)指定账户(户名: ((略))京(略)执(略)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略),账号:(略)),并由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略)(地址:(略)交确认书》,(略)确认书后与执行法官联系(略)其他法律文书、拍卖财产移交等事宜(异地或其他特殊情形的除外)(略)账户中户名括号“(”、“)”为英文半(略)小括号。
十、买受人逾期未(略)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略)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始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及与拍卖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该差价与原拍卖佣金及实际产生的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无正当理由悔拍不排除对个人征信所造成不利后果。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略)交接手续,逾期不(略)的,买受人应(略)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拍卖房产成交后,买受人应当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买受人截止至拍卖成交之日仍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未按期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买受人请求(略)不予准许。因此产生的悔拍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所欠缴的物业、水、电、气、供暖等由买受人承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略)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略)提供(略)联系。如需(略)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略)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略)咨询。
咨询电话:张法官(略)-(略)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