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该项目请拨打:400-006-6655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
2022-09-27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长沙市开福区卫生健康局开福区疾控中心甲级实验室配套设施采购安装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卫生(略)甲级实验室配套设施采购安装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公告日期(略)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GK-(略)-1采购人(全称):(略)(甲方)中标(成交)(略)(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略)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略)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方式: 公开
招标 (2)项目名称(略)甲级实验室配套设施采购安装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略) 2.合(略)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略)1实验室台柜部(略)其他不另(略)类的物品详见
附件批(略)实验室净化暖通空调及恒温恒湿空调设备通风和空调设备安装详见附件项(略).(略)舒适性空调设备通风和空调设备安装详见附件项(略).(略)通风和空调设备安装详见附件项(略).(略)实(略)其他智(略)详见附件项(略).(略)其他智(略)详见附件项(略).(略)其他不另(略)类的物品详见附件批(略)其他不另(略)类的物品详见附件批(略).(略) 合计金额小写:(略).(略) 合计金额大写:(略)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履行期限:3.1.1产品的交货期按照甲方要求的交货日期交货,如因加工和安装过程中甲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的,乙方应积极按甲方要求实施,增减的项目按合同附件中的(略)项报价计费。甲方酌情考虑工期顺延。3.1.2.交货单位:湖南(略)公司3.1.3.交货方法:乙方送货。3.1.4.交货地址:(略)3.1.5.运费及装卸费由乙方全额承担。3.1.6.交货时间:合同签定且(略)具备安装条件后于(略)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3.2履行地址:(略)3.3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3.3.1.交货方法:乙方送货。3.3.2.交货地址:(略)3.3.3运费及装卸费由乙方全额承担。3.3.4.交货时间:合同签定且(略)具备安装条件后于(略)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4.结算方式4.1资金(略)方式:第1次(略)期(略)金额为(略).8(略),所占总合同金额百(略)之(略),说明:第一期(略)安装完成后,(略)天内(略)合同总价款的(略)%用于风机、空调、纯水、集中供气等设备的备货金,金额大写):(略),小写:(略).(略)。第2次(略)期(略)金额为(略),所占总合同金额百(略)之(略),说明:第二期(略)年:进度款(略)二笔(略):(略))安装完工后三个工作内(略)合同总价款的(略)%金额大写):(略),小写:(略).(略);第二笔所有安装结束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内(略)合同总价款的(略)%金额(大写:)(略),小写:(略).(略),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3次(略)期(略)金额为(略).(略),所占总合同金额百(略)之5,说明:第三期(略)年:第一季度内(无质量问题)无息(略),并一次性付清。每次付费的同时
中标人需提供等额的正规税务发票申请付款,付款流程按采购人的财务制度执行。4.2收款账(略):(略).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略)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略)日内(略)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略)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略)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验收程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5.2质量要求5.2.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
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5.2.2.质量要求(1)我司提供的产品为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我司中标后应向采购人提供(实验台陶瓷台面、水配件(水槽、水龙头、紧急喷淋装置等)、垂直洁净工作台、洁净空调机组、(略)(摄像机、录像机、门禁))等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质量保证书原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其中实验室陶瓷台面产品制造商出具的质量保证书质保期为免费保修“二十年”(2)我司对本项目提供(略)体(略)年质量保证期,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我司向厂家(略):未在
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5.2.3.质量保证(1)我司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我司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7×(略)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略)小时内排除故障。对重大故障提供7×(略)小时的(略)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略)支援。(4)备件服务:遇(略)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5)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我司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略)技术特保障。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我司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5.3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5.3.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5.3.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5.3.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5.3.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6.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6.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6.4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6.5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6.6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7.违约责任7.1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略)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
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略)中小微企业款项。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略)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略)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略)之五的标准(略)逾期利息。(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乙方逾期交货及不能按合同准时竣工,每日应向(略)总造价的0.1‰作为逾期交货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费用:甲方逾期付款,每日应向(略)总造价的0.1‰。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略)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略)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略)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略)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略)。(4)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场地内用电方便,并确保乙方在安装实验室设(略)内工作不受影响,包括运货(略)的正常使用,以免影响甲方的竣工期。如果由于甲方的乙方不承担赔偿经济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略)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略)量清单或
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略).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略)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略)采购程序向投标人(略)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略)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投标(略)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略)(1)“合(略)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页、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略)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略))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略)”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略)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略)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略)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