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AHRBZB-(略)
发布时间:(略)年9月(略)日<(略)(招标(略)(采购人)委托,对其“中国(略)公(略)叉车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磋商。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进行公开磋商,欢迎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
1.磋商条件
1.1项目名称:中国(略)公(略)叉车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人:(略)公司。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采购内容:对火车站(略)现有(略)台电动叉车进行预检预修(每月每台设备提供一次常规设备巡检服务)及应急维修等,提高故障响应时效,保持设备良好的技术状况,提升生产运行质量。
采购内容
|
数量(台)
|
预算金额((略))
|
CBD(略)-(略) 电动叉车年度维保
|
(略)
|
(略)
|
CDD(略)-D(略) 高位叉车年度维保
|
4
|
(略)
|
CPD(略)-HB8 2t坐叉年度维保
|
2
|
(略)
|
CPD(略)-HB7 1.5t坐叉年度维保
|
1
|
(略)
|
采购预算金额合计
|
(略)(含税)
|
如遇维修时需更换配件的情况,由乙方提供给甲方需更换的配件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后代为采购或由甲方自行采购,采购价格需依据采(略)场行情价,并不得高于届时的原厂价格。正常报修和配件更换均不收取额外的人工费用。
2.2合同期限:有效期为1年,后评估超过(略),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2.3包段划(略):一个包,拟招1家供应商提供服务。
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略)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位。
3.2响应供应商需具备专用设备维修资质和通用设备维修资质。
3.3响应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响应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略)包。
3.6响应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7响应供应商份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由采购人审核)。
3.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略)),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
5.磋商(略)
5.1(略)时间:(略)年9月(略)日起至(略)年9月(略)日(9时至(略):(略)时;北京时间,)
5.2(略)地址:(略)5.3(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1)法定代表人(略)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略)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4)磋商文件售价(略)。(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安(略)以及中国(略)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略)
地址:(略)>
电 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