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强化供水管理与(略)计划对(略)年水资源管理和供水管理的相关项目制定(略)计划如下:
一、 工作任务及内容
(一)工作任务
任务1:开展(略)年(略)地下水动态监测;
任务2:编制(略)水资源公报;
任务3:开展(略)公共供水水质监督检测;
任务4:开展(略)供水水质通告;
任务5:开展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统计及(略)解;
任务6:开(略)地下水出露泉点普查。
(二)项目内容
任务1:开展(略)年(略)地下水动态监测。按照《(略)地下水保护条例》要求,依托现有国家、(略)、(略)地下水监测站点,对(略)地下水水位、水质、水温实施动态监测,并(略)编形成年度监测报告,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提供依据。监测和评价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开展。
任务2:编制(略)水资源公报。要求全面调(略)域水资源的数量、质量、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等有关资料,反映水资源演变情势及开发利用现状,并结合经济社会指标统计(略)析用水水平,揭示水资源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为各级领导宏观决策和管理水资源提供科学依据。公报编制按照国家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开展,成果内容包括:(略)及流域(略)年水资源量(降水量、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水资源总量及出入境水量等),(略)湖库蓄水动态,(略)及流域(略)供用耗排水量,水资源利用程度(略)析,重要水事、水利大事记等。
任务3:开展(略)公共供水水质监督检测。依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略)级及(略)公共供水(略)水进行监督性水质检测,并(略)编形成水质检测及评价报告。
任务4:开展(略)供水水质通告。依照《(略)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略)供水水质的检测结果按月向社会通报。
任务5:开展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统计及(略)解。依照《昆(略) (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略)((略))(略)的三条红线控制指标情况进行年度统计并(略)解,(略)编形成专题报告。
任务6:开(略)地下水出露泉点普查。依照《地下水管理条例》及《昆(略)关于开展出露泉点普查的通知》(略)出露泉点进行普查,并对水量、水质情况进行抽样调查,(略)编形成专题报告。
二、资格要求
(一(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略)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资料:
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提供扫描件;
2. (略)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半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情况说明。需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 (略)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凭据是指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保障专用收据)。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需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4. (略)年4月(略)日至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要求:
1. 任务2需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
2. 任务3需具备国家认证的水质检测资质。
三、时间和质量要求
(一)任务1:承接主体与昆(略)签订协议后,在(略)年1月(略)日前完成工作,并提交项目合同约定的成果。
(二)任务2承接主体(略)签订协议后,在(略)年9月(略)日前完成工作,并提交项目合同约定的成果。
(三)任务3承接主体(略)签订协议后,在(略)年(略)月(略)日前完成工作,并提交项目合同约定的成果。
(四)任务4承接主体(略)签订协议后,按月提交项目合同约定的成果。
(五)任务5承接主体(略)签订协议后,在(略)年1月(略)日前完成工作,并提交项目合同约定的成果。
(六)任务6承接主体(略)签订协议后,在(略)年(略)月(略)日前完成工作,并提交项目合同约定的成果。
四、预算金额
任务1:(略)以内;
任务2:(略)以内;
任务3:(略)以内;
任务4:5.4(略)以内;
任务5:3(略)以内;
任务6:(略)以内;
五、注意事项
请有意承担以上任务的机构于(略)年5月5日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昆(略)水资源管理处。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可承担其中一项或多项任务,并在报送资料时一并说明承担任务意向。
公告有效期(略)年4月(略)日-(略)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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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