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药品、废液及化学试剂销毁处置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就废旧药品、废液及化学试剂销毁处置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废旧药品、废液及化学试剂销毁处置
二、项目编号:JD(略)-(略)-(略)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服务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服务 时间 |
服务地点 |
备注 |
1 |
废旧药品、废液及化学试剂销毁处置 |
具体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略)项(略)要求 |
项 |
1 |
合同签订后(略)天内 |
(略) |
|
说明 |
1.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运杂费: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总价范围内。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略)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略)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略)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略)采购
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略)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略)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略)年5月(略)日至5月(略)日(上午(略):(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
即日起供应商进行申领。完成以下步骤确认申领:
供应商以“(略)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为(略)标题将以下资料扫描件(略)至采购单位联系人(略)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略)(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略)复印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4.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采购单位联系人将询价文件(略)至申领供应商(略)。
六、(略)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略)递交时间:(略)年6月1日8时(略)至9时(略)(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
(二)(略)递交地址:(略)1段(略)T2栋(略)室。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略),或于(略)递交时间前邮(略)1段(略)T2栋(略)室。
(略)、(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www.(略).c(略)站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宇乐、韩瑞祥
电话:(略)、(略)、(略)
(略)p>
地址:(略)1段(略)T2栋(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