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略)人力资源和(略)同意,舟(略)直属(略)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略)直属(略)教师(略)人,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略)周岁及以下((略)年6月2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户籍不限,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略)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六)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在(略)前取得教(略)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七)(略)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八)已签订委培协议的报考人员,在(略)时需出具相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一)(略)人力(略)站:http:(略).cn/。
((略)站:http:(略).cn/。
(略)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略)。
五、(略)办法及资格审查
(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年6月(略)日(略):(略)止,应聘者需扫描附件2中的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请必须完(略)、准确、规范。因信息填写不完(略)、不准确、不规范造成初审不通过,由考生自己负责。
报考人员须在(略)上(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略)上(略)结束后的第二天公(略)站中。
(略)所需材料:
(1)本人(略);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略)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中国(略))(略)打印的《教育部学籍(略)验证报告》)、本科(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需提供教(略)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4)《舟(略)直属(略)公开招聘教师(略)表》(见附件3,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填写,手写体(略))及(略)表中所填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5)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6)《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手写体(略))
(7)(略)人员可携带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获奖证书等。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初定在6月(略)日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略)站通知公告内容。
在笔试前需(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提供上述报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应达到计划数3倍及以上,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舟(略)负责对(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略)、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初定6月(略)日-(略)日,具体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并密切(略)通知公告内容。
(二)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内容主要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略)为(略);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其中小学语文按1:2比例)从高(略)到低(略)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主要考察适岗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略)为(略),合格(略)为(略),低于(略)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略)%+面试成绩(略)%折合为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优先级排序,按成绩高低确定最终名次,若成绩仍相同的,则加试。
考试工作由舟(略)组织实施。
七、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略)《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略)〕(略)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略)〕(略)号)和《(略)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教办师〔(略)〕(略) 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略)人力(略)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略)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略)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略)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略)年7月(略)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略)到低(略)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略)号码(略)。
(四)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略)反映。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略)号)执行。
(六)符(略)人才政策的,按规定享受相应人才待遇,同时可享受到舟山从教上岗(略)补助。
(七)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须承诺在用人单位工作至少5年。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略)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略)-(略)、(略)、(略),监督电话:(略)-(略)。
附件1:(略)年上半年舟(略)直属(略)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第二批)
附件2(略)上(略)申报二维码
附件3:舟(略)直属(略)公开招聘教师(略)表附件3.doc
附件4: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doc
舟(略)
(略)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