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办公厅关于推进(略)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略)〕(略)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为保(略)农业(略)公务出行用车需求(略)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略)〕(略)号(略)服务的方式,开展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采购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略)农业(略)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 (略)主体
(略)农业(略)
三、 (略)内容
满足本单位(略)人及以下的公务出行包车服务业务需求,(略)农业(略)提供安全高效的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提高行政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四、 预算资金及(略)方式
(一)项目金额:按照实际出行情况据实报销;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 提供材料
(一)能(略)范围内提供汽车租赁服务,须具有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车辆租赁资质和满足服务需求的营业门店数量;
(二)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公务用车领域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提供公务出行租赁服务的企业,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不得低于(略)%;
(三)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车型((略)座〈含〉以下(略)车、越野车、新能源车、客车)及数量,车况安全良好,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驾驶人符合相关从业资质;
(四)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方案;
(五)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略)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和《(略)运输管理条例》开展相关业务;
(六)须按国家相关法规(略)车辆商业保险;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八)服务方案、服务质量承诺、违约处罚承诺。
六、 公告期限及响应文件提交
(一)公告期限:(略)年5月9日至(略)年5月(略)日;
(二)接收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略)年5月(略)日(略):(略)。
请有意向的服务商根据“ 提供材料”要求按顺序梳理成册,并附上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纸质版(一式两份,一正一副)密封后(略)农业(略)(昆明(略)4(略)室),逾期不再受理,以上资料将作为项目评审依据,不按要求(略)理报送的,将取消评审资格(响应服务商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七、 采购(略)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略)政办函〔(略)〕(略)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略)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略)((略)采购范围,(略)农业(略)按照内部控制采购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八、 评选方式
评标(略)农业(略)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评标小组对各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打(略),总(略)值(略),报价(略)、服务方案(略)、服务质量承诺(略)、违约处罚承诺(略),综合评(略)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九、 其他
中标供应商出现中标无效、放弃中标、或不能履约情形时,采购人有权决定顺延中标或者重新招标。
十、 单位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地址:昆明(略)4(略)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李秋静 ,(略)-(略)。
(略)农业(略)
(略)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