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合并招商梧州原华锋(略)浮东站货场旁相邻地块、(略)天平站(越行站)地块、(略)站西侧变电所后地块和梧州南高(略)置换房屋,资产按现状出租,向社会公开要约符合要求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不特定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商。(略)(南宁(略)公司)。 三(略)法人无违法行为,个人或公司未被国家列为失信名单。 四、报价要求:租金底标及递增幅度见包件。 五、竞商保证金:(略).(略)。(竞商保证金按六项资产合并招租总价计算) 六、竞商人竞价确定为中商人的,缴纳的竞商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租金,如招商条件有要求签订合同时一次缴纳约定期限的租金,扣除竞商保证金后金额不足的部(略)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补齐。 七、竞商人竞价未中商的,缴纳的竞商保证金在(略)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回原账户。竞商人(略)竞价确定为中商人后如不按招商要求以(略)竞价的最终价格按时签订合同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商人蓄意扰乱、阻碍竞商秩序,严重影响竞商的; 2.竞商人之间互相串通的; 3.竞商人弄虚作假的; 4.中商人主动放弃的; 5.中商人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中商人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造成中商结果被取消的; 6.中商人在招商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略)日内未签订合同的; 九、竞商保证金缴纳账户: <(略)银行账号:(略) 开户行:工行南(略) ((略)阶段未缴纳竞商保证金的则视为放弃参与竞商,缴纳竞商保证金时需备注参与的招商项目名称,完成竞商保证金的缴纳后在(略)阶段内联系招商方提供缴纳竞商保证金的电子或书面凭证,由招商方(略)完成(略),否则视为未按竞商要求完成(略)程序,取消竞商资格) 十、合同期限至(略)年(略)月(略)日,拟签订合同的主(略)合同格式文本,见附件。 十一、租金按季度(略),先(略)租金后使用租赁物。 十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低于3个月租金。 十三、无免租期。 十四、竞商人需参与该包件内共计六项资产(略),方可视为完成该合并招租(略)程序。 十五、(略)截止时间:(略)年5月(略)日上午9:(略)起至(略)年6月6日上午9:(略)前止,逾期不再接受(略)。 十六、(略)竞价时间:(略)年6月6日(略):(略)-(略):(略)。 注意事项:竞价有(略)该项目竞价大厅出现无人出价的情形,视为该项目流标。 十七、经营业态:经营业态为无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存放废水,产生粉尘、噪音等污染物,不涉黄、赌、毒等违法经营。 十八、不得从事违法经营及(略)行车安全。 十九、该场地可能涉及的纠纷由中商人自行解决。 二十、以上地块(资产)为捆绑包件,(略)、竞标时需统一打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