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略)燃气点供设施、餐饮场所瓶装液化气用户燃气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略)管理和(略)拟聘请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开展针对以上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服务工作。现就开展此服务公开邀请社会机构询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略)管理和(略)(以下简称招标人)
二、项目预算:(略)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服务内容:(略)5家工厂燃气点供设施(气化站点供或瓶组气化站点供)及(略)家餐饮场所瓶装液化气用户燃气设施(上述检查对象(略)提供)是否符合燃气相关法律法(略)燃气设计规范》、《液化石油气供应设计规范》等燃气安全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检查一次,并出具检查报告,报告主要包含隐患问题描述、隐患照片、(略)改依据、(略)改建议措施等。
五、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前完成全部检查,每月初十日前对上月检查场所的检查(略)出具检查报告。
六、基本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合法运作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该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
(三)具备履行该项目所必需的场所、设备、服务能力和员工队(略),服务队(略)确保人数不少于3人;
(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七、提交资料
(一)企业密封(略);
(二)企业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备查;
(三)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盖企业公章)、法人代表及委托人(略)复印件;
(四)企业承诺函,需盖企业公章。承诺函主要内容:1、所提交材料真实可靠;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该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3、具备履行该项目所必需的场所、设备、服务能力和员工队(略);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八、提交时间
(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5月(略)日上午9:(略)-(略):(略),下午2:(略)-5:(略),周末及节假日不受理。
九、提交地点
(略)C栋(略)(交通指引:地铁至苏(略)站,公交至萝岗行政综(略))
十、联系人
周先生,电话:(略)-(略)
余小姐,电话:(略)-(略)
十一、中标方式
(一)招标人按比价方式进行评定。如最低价有2家及以上的,在最低价中以摇珠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二)若(略)截止时间前,(略)单位不足3家,招标人可以发布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略)时间,也可从实际(略)单位中按报价最低确定为中标单位。
(略)管理和(略)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