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该项目请拨打:400-006-6655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
2020-05-15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卷宗扫描项目采购预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
采购(略)
(略)卷宗扫描项目
编制时间:(略) 年5月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略)卷宗扫描项目,采购预算:(略).6(略)。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项目说明(后附)。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保证服务质量及准确度。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现行中华人民共(略)、(略)、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略)、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1)给予小型、微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
(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按规定填报,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5)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给予价格(略)和技术(略)各5%幅度的加(略)。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执行。
7.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略)现行的验收规范等。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略)年5月(略)日起,至(略)年5月(略)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略)年5月(略)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五、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略)人民法院
联系人:(略)nbsp; 电话:(略)-(略)
2.采购(略)
联系人:(略)nbsp; 电话:(略)-(略)
地址:(略)>
项目说明:
本次(略)未扫描加工的卷宗,总需加工数约(略)(估算数量,最终以实际扫描量为准)。包括档案(略)理、扫描、录入、质检、(略)卷、规卷、密级管理、统计管理、流程管理、统计(略)析、可视化报表设计、建立数字档案条目以及所有数据(略)并能正常运行、调用等相关内容。并包括因上述工作引起的档案资料的运输、搬运等相关内容。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所需的工作场所和技术环境。
其他要求:中标单位要在中标通知书收到后一周内签订合同并派驻人员进场,进场人数不少于6人,预计总工期在(略)天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