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组织类型: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项目要求 | 预算 |
1 | (略)场物业管理服务 | 2年 | 详见磋商文件 | (略) |
注 | 1、本项目服务期2年,每年服务费控制价(略),总预算为(略); 2、磋商报价按总预算金额报价,不得超总预算,否则投标无效; 3、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予以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略)www.(略).cn(略)”(略)www.(略).cn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保洁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略)包与转包。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略)年5月9日至(略)年5月(略)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略)1(略)2(略)室),联系人:(略)nbsp; 电话:(略)-(略)
3.磋商文件售价((略)):每套(略)(售后不退)
4. (略)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略)的复印件各一份);
(2) 法定代表人(略)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3) 法定代表人(略)(原件、格式自拟);
(4) 授权代表(略)(原件及(略)复印件一份);
(5) 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略),原件备查并一年内有效,格式自拟);
(6) 投标(略)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略)等相关信息并(略))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年5月(略)日下午(略):(略) (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略)1(略)3(略)室)
八.磋商开始时间:(略)年5月(略)日下午(略):(略) (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略)1(略)3(略)室)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磋商保证金:至磋商截止时间须缴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略)。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略):(略)时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
2、形式(略)银、转账等。
3、账(略)
账号:(略) (略) (略) (略)
开户行:安吉农商(略)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单位在(略)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以免退还时不能及时到账。保证金收据开标(略)。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磋商小组审查。
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略)。
4.投标人须知:
4.1投标单位必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开评标(略)活动。为降低人员聚集风险,严格控制入场人员数量,投标单位限1人参加(略)开评标活动。
4.2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略)、“湖州健康码”(个人(略)或浙里办(略)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填写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投标(略)外的,投标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略)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4.3“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场地,“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场地参加开评标活动。
4.4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须(略)如实完(略)填写企业或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因隐瞒有关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责。
4.5参加投标的人员进场后(略)散就坐,避免面对面就坐,人员间隔不少于1.5米,严禁人员聚集。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4.6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投标人应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到达开标(略),配合(略)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4.7所有进入开评标(略)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略)、(略)、(略)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十二. 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略)公司
联系人:(略)bsp; 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略)-(略)
地址:(略)2、采购人名称:(略)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略)nbsp; 联系电话:(略)
3、监管部门:(略)纪委 联系号码:(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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