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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0-07-02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交易公告]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人民政府村屯环境卫生保洁项目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略)人(略)屯(略)采购(略)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3号批准,招标(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人(略)屯环境卫生保洁项目
(2)项目编号:LYHJZB(略)-(略)-ZC
(3)服务内容:(略)域内的(略)、干支河流全域内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杂草杂物清除;绿水管养;树木花草修剪浇水;冬季清雪;车辆及环卫设施维修维护、保险等一切费用;保洁项目(略)承担。保洁达到全覆盖、无死(略)、日产日清。(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采购预算:(略)(¥1,(略),(略).(略))。
2.3服务地址:(略)2.4服务期限:(略)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略)、(略)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略)包和转包。
3.3营业执照有效,具有保洁、(略)清理等相关经营范围。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略)站((略)www.(略).cn)(略)站((略)www.(略).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参与辽(略)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略)(http:(略)上(略),(略)时间为(略)年7月3日到(略)年7月9日。
(略)锁(略)可通过(略)或线(略),(略)站(http:(略).aspx?unitname=liaoyuan)自行(略),详(略)“关于(略)及电子签章相关业务的通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取得(略)认证后,(略)(http:(略).cn/)(略)“投标单位(略)”后,(略)“填写投标信息”,在本项目(略)界面(略)“新增(略)”后,才可(略)“招标文件(略)”(略)免费招标文件。
4.3答疑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先(略)(http:(略).cn/)中(略)并(略)后,方可通过“投标单位(略)”进入相应页面,(略)“答疑澄清文件(略)”(略)答疑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略)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4.4在(略)及(略)过程中,如遇到技术方面问题时请拨打:(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7月(略)日9时(略),地点(略)会议室((略)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略)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略)、(略)公共(略)、(略)、(略)宏基建设(略)发布。
八.疫情期间投标申请人注意事项:
8.1疫情期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要求:根据《(略)关于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的精神,辽(略)全面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请各交易主(略)正门进入,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吉祥码”(略)工作后,(略)。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参加开标的投标人限派1至2名代表提交投标文件。
8.2根(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相关要求,(略)外投标人要详细阅读《关于加强现阶段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略)管理的通知》(http:(略).html)。
8.3投标人要详细阅读《关于加强发(略)返(来)辽人员管理的通告》 (http:(略).html)
8.4疫情期间实时关(略)发布的通知,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七.联系方式:
(略)
地址:(略)>电话:(略)
<(略)
地址:(略)>
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