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磋商地址:(略)>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磋商保证金:至磋商截止时间须缴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略)。
2、形式(略)银、转账等。
3、(略)
帐 号:(略)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略)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略)的复印件各一份);
(2) 供应商为(略)(安全生产(略))备案企业的证明资料(原件备查、(略)的复印件一份);
(3) 法定代表人(略)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4) 法定代表人(略)(原件、格式自拟);
(5) 授权代表(略)(原件及(略)复印件一份);
(6) 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略),原件备查并一年内有效,格式自拟);
(7) 投标(略)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略)等相关信息并(略))
3.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磋商小组审查。
4.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略)。
5.供应商须知:
5.1为降低人员聚集风险,严格控制入场人员数量,投标单位限1人参加(略)磋商活动。各投标人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来自或途经湖北等(略)((略))隔离已满(略)天、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因把关不严造成后果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5.2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略)、“湖州健康码”(个人(略)或浙里办(略)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填写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投标(略)外的,投标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略)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5.3“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场地,“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场地参加开评标活动。
5.4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须(略)如实完(略)填写企业或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因隐瞒有关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责。
5.5开标当天,所有进入开标室人员必须按规定手上喷酒消毒液;须全程佩戴口罩,人员进场后(略)散就坐,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避免并排并紧挨就坐,在场内等候或工作期间,严禁人员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5.6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投标人应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到达开标(略),配合(略)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5.7所有进入开评标(略)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略)、(略)、(略)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十二. 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略)公司
联系人:(略)nbsp; 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略)-(略)
2、采购人名称:(略)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略)nbsp; 联系电话:(略)-(略)
3、监管部门:(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
联系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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