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略)中级人民法院关(略)清河名门1(略)项目1-(略)室商业用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略)定于(略)年 5月 (略)日(略)时至(略)年5 月 (略)日(略)时(北京时间)止(延(略)”((略)www.(略).ne(略)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案号:((略))新(略)执(略)号,位(略)清河名门1(略)项目1-(略)室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所在建筑总高(略)层,地下一层,该房产位于1层,外墙为涂料,单(略)门为防盗门,入户门为防盗门,窗户为塑钢窗;东西朝向,两梯两户,修建年代为(略)年,无不动产权证。 评估价:(略),起拍价:(略).4(略), 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略)、新疆(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略)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略)。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略)(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略)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略)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次最后5(略)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略)钟。 五、特别提醒(略)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及物业管理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略),交易过程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等,均由买受人(略)。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以上税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及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略)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略)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略)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略)截止(略)”上(略)并(略)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略)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略)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标的额在(略)以内的)或(略)个工作日((略)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略)件((略)原件及复印件、委(略)(地址:(略)买受人逾期未(略)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略)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略)强制执行。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略)举报监督电(略)地址:(略)构咨询电话:(略)-(略)、(略) 辅助机构地址:(略)助机构咨询电话:(略) 辅助机构地址:(略)p> (略))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略) 辅助机构地址:(略)bsp; &(略) (略)年 4月 9 日
标的列表:(略)清河名门1(略)项目1-(略)室商业用房((略)www.(略).net/sfpm/pmbdw?id=C(略)BD(略)B(略)AB2ABD1B(略)CF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