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该项目请拨打:400-006-6655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
2020-06-15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长兴县教育局长兴县“云‘智’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平台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略)采购监督管理科批(略)‘智’理”民办(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要求的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ZJ(略)L-(略)-(略)
二、采购组织类型:(略)散采购-(略)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全流程(略)开评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及数量 | 服务期 | 预 算 |
一 | | 1项 | 3年 | (略)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略)站((略)www.(略).cn)(略)((略)www.(略).cn)公布为准。
▲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的企业法人资格;
2.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略)域性(略)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略)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略)(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招标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1.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
2.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行(略),不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竞(略)采(略)址:https:(略).cn/settle-front/#/registry);已(略)供应商:(直接(略)https:(略).cn/user-login/#/login )。
3. 获取方式:潜(略),(略)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略)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略)“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略)竞争性磋商文件浏览);
4. 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时以本公告附件形式发布。该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略)”完成(略)并(略)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竞争性磋(略)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已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代表在磋商前根据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认定。
七、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无。
八、投标说明
1.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略)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略)专用编制工具(略)进行响应(略)使用的任何(略)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略)-(略)-(略)。
2. 供应商应在磋商前完成(略)((略)流程详见http:(略).html)。完成(略)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略)。
3.(略)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略)址:http:(略).html),电子投标制作具(略)供应商项目采购-(略)操作指南”(请供应商(略)链接https:(略).html)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
4. 因本次磋商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请(略)的电脑及(略)锁,最后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略)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通过指定的(略)或电话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九、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要求
1. 本项目于(略)年6月(略)日(略):(略)时磋商响应截止。
2.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略)拒收。
3.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略)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外,还应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考虑疫情情况,U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方(略)长兴(略)公司((略)东方绿(略)一单(略)室),收件人:(略)电话:(略)-(略),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接收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
4.供应商应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由此带来的后果。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略)年6月(略)日(略):(略)时在进行。
十一、公告期限及质疑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略)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略)。
十二、本次磋商公告发布媒体
(略)”(http:(略).cn/)
“长(略) ”(http:(略).cn:(略)/cxweb/)
十三、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长(略)
地址:(略)nbsp; 联系电话:(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公司
地址:(略)1幢(略)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 (略) 传真:(略)-(略)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略)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略)sp;  (略)
(略)年6月(略)日
若对(略)操作有(略)(https:(略).cn/),(略)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略)服务热线(略)-(略)-(略)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