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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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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0-06-24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太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吴中太湖新城雕塑点位规划磋商采购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人民政(略)办事处(略)对其所需的吴中太湖新城雕塑点位规划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略)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TMD(略)-WZ-C-(略)
二、采购内容:吴中太湖新城雕塑点位规划
(一)项目背景
苏州吴中太湖新城位于苏州南部,南临太湖水,背靠七子山脉,属于(略),是苏州“一核四城”(略)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略),也是吴中走进“太湖时代”战略的发展方向。
(略)雕塑是(略)公共空间的重要艺术形式。为充(略)雕塑的审美引导、文化标志作用,有序引导太湖(略)雕(略)和建设管理,(略)雕塑建设和管理水平,展示太湖(略)形象和个性特征,(略)开放空间环境品质与艺术品位,特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目标:
通过《吴中太湖新城雕塑点位规划》的编制,衔接太湖(略)总体规划以及太湖新城国家级(略)试点和绿(略)的功能定位,打造“太湖新(略)”(略)空间形象,为太湖新城雕塑点(略)及建设管理提供指导。
通过对不(略)域的雕塑规划定位与导向,(略)域的雕塑点位及形式进行严格控制,规划引导,营造有序的雕塑空间环境。(略)域的经济效益、人文环境,加强雕(略)性,展现太湖新城独具魅力的艺术景观。
(三)规划范围:
本次雕塑点位规划研究范围为吴中太湖新(略)以东的(略)公共空间。东、南至太湖大堤,西(略),北至(略),总面积约(略)平方公里。
三、采购项目预算:(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略)设计甲级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略)年或(略)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或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相关部门规(略)采购供应商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略)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的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参加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略)及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信息
1、(略)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年7月2日。
2、(略)方式:
2.1申领(略):办法详见苏(略)上《关于(略)((略)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略)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1)(略)用户需换(略)证(略)采购模块;
(2)(略)用户,无需再次(略);
(3)未参与(略)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略)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略)证书(略)指南》。
2.2(略):供应商进入“苏(略)”,(略)上(略))”,选择“(略)”(略),进入(略)界面(略)“(略)”(略)。(略)成功并(略)后,(略)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略),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以供参与项目使用。详见《(略)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略)成功后不可撤销(略)。
2.3采购文件获取:本项目不出售采购文件,供应商需在苏(略)站(略)成功后,根据提示,到左侧采购文件页面(略),(略)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略)上(略)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略)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2.4技术咨询:
①(略)咨询:(略)-(略)
②(略)及咨询:(略)-(略)(略)维护:
客服qq:(略),(略),(略)
咨询电话:(略)
信息管理部:(略)-(略)
3、响应文件接受信息:
(1)(略)解密。(略)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略)证书至开标(或谈判等)(略),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略)证书解密(略)。请预留足够的解密时间,未能完成(略)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略)参加该采购项目。
(2(略)上询问。(略)成功的供应商在(略)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略)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略)上答复的方式予以(略)查阅。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不出售采购文件,供应商需在苏(略)站(略)成功后,根据提示,到左侧采购文件页面(略),(略)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略)上(略)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略)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六、质疑要求:
6.1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略)上(略)确认单”。
6.2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6.3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邮寄或(略)接收。
6.4质疑联系部门:业务部-李文祥
6.5联系电话:(略)
6.6通讯地址:(略)
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略)年7月(略)日(略):(略)-(略):(略)
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略)年7月(略)日 (略):(略)
3.磋商时间:(略)年7月(略)日(略):(略)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址:(略)址:(略)号(略)A座(略)室
电话:(略)
联系人:(略)韵、高飞、吴苏玲
九、采购人:(略)办事处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略)采购政策:
(1)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
(2)苏(略)关于印(略)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文件。
十二、监督机构:(略)监督电话:(略)-(略)
十三、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略).6.(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