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略)建设综合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疫情防控期间关于“(略)建设综合服务采购项目”相关事项部(略)内容调(略)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略)p>
根据疫情防控政策的规定,现对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遵循的相关事项部(略)内容进行调(略),调(略)内容如下,请遵照执行。
1.参与交易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只可派1名代表参加开标会,每个投标人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
2.授权委托人在参加投标活动时,需在开标(略)手持提供“疫情防控情况承诺说明” 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作为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略),未提供或未按公布格式内容提供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活动。
3.授权委托人应(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略)(六指办〔(略)〕(略)号)文“关(略)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略)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
4.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采购人:(略)
集中采购机构:舒(略)
日期:(略)年3月(略)日
附件:补充公告1 [更正公告](略)建设综合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疫情防控期间关于“(略)建设综合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开标时间及相关要求的通知 各潜在供应商: 现将本项目开标时间、招标文件(略)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延期至:(略)年 4 月 2 日9:(略),履约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略)年 4 月 (略) 日(略):(略)。现将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及开评标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参与交易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只可派1名代表参加开标会,每个供应商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无(略)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2.授权委托人在参加投标活动时,需提供“疫情防控情况证明”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作为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略),未提供或未按公布格式内容提供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开标会场纪律,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对在开评标工作中不配合(略)管理、扰乱防疫工作进行的人员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由招投标监管部门追究其所在单位责任。相关单位或个人须对其提供的承诺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记不良行为记录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招标文件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因(略)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略)。 采购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3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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