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该项目请拨打:400-006-6655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
2020-05-11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关于温州市中心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设备租赁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浙江社发项目(略)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设备租赁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略)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社发项目管(略)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设备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公告如下:
二、招标编号:ZJSF-WZSZ(略)YYYP(略)
三、采购组织类型:(略)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 | 品种数 | 描述 | 年采购预算((略)) | 履约(质量)保证金((略)) |
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设备租赁项目 | (略)种 | 中药配方颗粒,详见“第五部(略) 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 配方颗粒:(略) | (略) |
★:年采购预算为预估值,具体数量(略)实际需求确定。
五、合同期限:合同为1+1+1模式,一年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对中标者的合同履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配方颗粒质量好、履约服务优的,考虑续签合同(一般不超过2次)。
六、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略)食品药品(略)批准(略)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剂临床使用的试点生产企业。
3、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投标(略)份已发文不再受理GMP认证的提(略)相关文件。
4、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5、截至投标截止日前1日历天(略):(略)(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略)((略)www.(略).cn)(略)”((略)www.(略).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略)采购活动期内。
6、(略)中药配方颗粒全部使用品种的能力,保证产品合法合格。
7、投标人即配送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标部(略)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标部(略)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售价:
1.获取时间:(略)年5月(略)日至(略)年6月1日。
2.获取方式:(略)获(略)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略))。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3.标书售价((略)):不收取
九、投标截止时间:(略)年6月2日(略):(略)(北京时间)
十、投标地址:(略)3(略)),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略)年6月2日(略):(略)(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址:(略)>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略)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
2.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略)采购投诉举报处理相关工作的公告》 《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 《(略)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略)采购管理工作(略)采购管理解释口径》的规定,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关于投标文件递交的相关说明:①允许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以快递形式寄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并做好投标文件的密封工作。以快递形式寄送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认寄送到位,由采购代理机构专人签收确认并给出签收回复函后视为完成投标文件签收(快递机构代替签收不视为完成签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寄出前及寄出后均须和采购代理机构拍照做好投标文件的密封核对工作,并相关资料留存;②允许投标人(略)递交投标文件,并做好投标文件的密封工作。以(略)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人员不得超过1人,不得聚集。以上两种递交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3.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不参加(略)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活动;由采购人做好开标、评标(略)的监督工作;评审过程中如有问题需要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将要求投标单位以电子(略)或传真方式作出。开标记录、评审结果(包括各投标单位得(略)情况)将以电子(略)方式通知各投标单位。
十四、联系方式:
(略)(略) (略)号
联系人:(略)/p>
联系电话:(略)-(略)
<(略)
联系地址:(略)话: (略)-(略)
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略)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