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标准化厂房建设(略)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略) 1、招标条件 (略)标准化厂房建设(略)已由林园管字[(略)](略)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略)金(略)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招标进行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略)标准化厂房建设(略) (2) 建设地址:(略)3)计划投资总额:(略).(略) (4) 计划工期:(略)年(略)月(略)日之前竣工,具体工期时间视情况而定 (5) 招标范(略)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6) &nb(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行业验收标准要求。 注:上述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略)总承包二级资质(略)专业总承包(略)级及以上(含(略)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 (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略)级(略)建造师及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未在其他(略)项目中任职。 (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略)上招(略)上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略)《(略)》((略)www.(略).cn) 的“赤(略)”,按规定流程(略)信息(略)及 (略) 证书(具体(略)流程详见 4.5)。 4.3 完成信息(略)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略)年 5 月 (略)日 8 时 (略) (略)至 (略)年 5 月 (略) 日 (略) 时 (略) (略)“赤(略)”,填写投标信息后(略),逾期将无法(略)。 4.4 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略)“赤(略)”,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 信 息 入 库 及 (略) 证 书 办 理 具 体 流 程 详 见 赤 峰 公 共 (略) ( http:(略).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1c-0aac-(略)f-a(略)d-c3f3db9a(略)f&categoryNum=(略)),相关问题技术支持: QQ : (略), 电话:(略)-(略)。 5、资格审查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略)项目中任职承诺书》;企(略)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承诺函(格式自拟)。 (略)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略)级(略)建造师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略)专业职称)、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和有效的 C 类安全考核证(如投标人所在地未(略)安全员岗位证书,可只提供安全员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略)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单位提供近一(略)站上查询的(略)管理机构人员投标前缴纳养老保险的相关信息(将参保信息查询、社保缴费查询打印并加盖投标企业单位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 (略) 月(略) 日 (略) 时 (略) (略),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 年 (略) 月 (略) 日 9 时 (略) (略),地址:(略)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略)别在中国(略)(http:(略).com/)、赤 峰 公 共 (略) ( (略)www.(略).cn ) 、 林 西 (略) 公 共 资 源 (略) 站 (lxzfcg.linxixian.gov.cn)上同时公布,其它媒体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委员会 地址:(略)p; 联 系 电 话:(略)-(略) 林(略) 联 系 人 :王智慧 联 系 电 话:(略)-(略)
地址:(略)1号地界北和诚房(略)1-1-1-(略) 联系人:(略)nbsp; 联系电话:(略)
附 3:承诺书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略)项目中任职
承 诺 书<(略)(公司名称) 承诺:
拟派驻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经理(姓名),未在其他(略)项目中任
职,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 诺 人 :( 盖 单 位 公 章 )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略)章)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略)
年月日
注:1、潜在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若在招标项目中预中标人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 人任职。但项目停建或中标结果改变的,须提供项目所在(略)场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得投标(略)。 2、若在投标(略)后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中任职,须主动向招标人提出退出投标,可以不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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