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略)卫(略)卫生(略)及(略)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略)-(略)-(略)-(略)
二(略)卫生(略)及(略)
三、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略)):(略),(略).(略)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略)采购政策)
5.1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5.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3(略)。
5.4磋商保证金:人民币(略)(¥(略).(略))。
5.5需(略)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略)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略)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采购实施的意见》(财(略)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略)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略)年1月至今<至少提供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略)年6月至今<至少提供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出具声明书并(略))。
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略)施工总承包(略)级或以上的资质证书。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为采购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略)采购活动。(以投标人提供在国家(略)
(略)www.(略).cn的查询结果页面“信息打印”内容并(略)为准)。
6.响应供应商未被(略)站(
(略)www.(略).cn)“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略)(
(略)ww(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略)采购活动期间。(略)站((略)www.(略).cn(略)(
(略)www.(略).cn)查询结果以响应供应商提供截图并(略)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有效期为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7.已(略)并成功(略)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说明:
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略)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略)施工总承包(略)级或以上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略)复印件(经办人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略)及授权代表(略)复印件);
(5)《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注:
①已(略)并成功(略)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②已(略)并成功(略)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登(略)(
http:(略).c(略)(http:(略).cn/)(略)。
③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响应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期间(上午(略):(略)至(略):(略),下午(略):(略)至(略):(略),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略)鑫招标(略)公司)((略))(略)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略)(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略)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址:(略)3个工作日)自(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
代理机构):陈小姐 联系电话:(略)-(略)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人:(略)bsp; 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略)-(略) 邮编:(略)
(略)卫生院 &n(略)
传真:(略)-(略) 邮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