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四(略)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ZJSHJL-HW(略)
1.招标条件:
四(略)镜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四(略),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四(略)镜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略)镜采购,具体详见技术参数;
2.3采购预算:(略).5(略);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略)天内;
2.5质量要求:满足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一)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二)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3财务要求:近三年((略)、(略)、(略)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4月9日至(略)年4月(略)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略)时至(略):(略)时,下午(略):(略)时至(略):(略)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受委托人(略),以上资料(略)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略)并(略),招标文件售价(略),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开标室((略)与南三环交汇中海(略)GH2组团B座(略)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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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略)
采购(略)
地址:(略)2组团B座(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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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