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交通(略)号线一(略)通信管线(非电信)临搬和(略)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略)受上海申通地铁(略)公司的委托,(略)交通(略)号线一(略)通信管线(非电信)临搬和(略)施工监理实行公开招标。
2.本项目内容范围
2.1(略)概况
(略)号线一(略)项目起于浦东枢纽,终于(略)站。(略)主要沿浦东枢纽——川(略)——(略)——(略)走行,全长(略).(略)km,均采用地下线敷设方式。全线共设4座车站,(略)别为上海东站站、(略)站、(略)站、(略)站和T3(略)站,平均站间距约3.5km。其中2座换乘站,(略)别为T3(略)站和上海东站站,设六施中间风井一座。(略)号线一(略)无新建车辆基地;新建上海东站主变电所1(略)随(略)号线一期接入蒲汇塘调度(略)。
2.2招标范围
包(略)站(不含)~T3(略)站(不含)段,通城河桥、施六中间风井、(略)站、施湾港桥、石码头河桥、水洞港桥、东风河桥、(略)站(含主变)、(略)间涉及的通信管线(不含中国电信权属设施)设备及管线搬(略)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2.2.1监理范围
本合同要求监理方对上述工作内容的施工、验收、运行至质保期满阶段及质量、安全、进度协调、监理工作。并协助(略)投资进行控制。监理方原则上应对承包(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协调。
2.2.2监理的工作内容
1)监理范围(略)的施工监理;
2)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理、文明施工监理;
3)协助建设方对管线事前排摸,施工前核实管线情况(略)投资进行控制;
4)(略)监理协会沪建监协字((略))第(略)号文对监理工作的要求;
5)建设方要求的其它管理性工作。
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略)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综合资质;
3.2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略)年7月1日至今)的同(略)施工监理的经验和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3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略)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略)师(略)执业证书》,(略)专(略),并有同(略)监理业绩(以合同或业主证明为准),年龄应在(略)周岁以内。
3.4本项目采用
信用(略)招标,投标单位信用(略)≥(略)(满(略)),可参与本次投标。各单位的信用(略),以“(略)截止日当天”在上海(略)查询为准(略)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略)。)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7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略):
通过天眼查专业版(pro.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通过全国(略)((略)www.(略).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通过(略)(zxgk.court.gov.cn/shi(略)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1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于(略)年9月(略)日(略):(略)前在上海(略)完成(略),(略)时须提交以下扫描件: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拟派总监证书;
3)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法定代表人(略);
5)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盖章(略)。
如投标人在(略)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略)将不予接受。
4.2 完成(略)单位可于(略)年9月(略)日-(略)年9月(略)日(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通过汇款方式(略)。
4.3 投标人在完成(略)后须将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电子版发至qs4@sfscn.net,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以便及时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略),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
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秒(北京时间)。
6.2 本项目开标时间:(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秒(北京时间)。
6.3 本项目递交文件及开标地址:(略)5号会议室。
6.4 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
6.6 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略)eps.shmetro.com和中国(略)www.(略).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地址:(略)>联 系 人:(略)iv>
电 话:(略)-(略)
(略)
地址:(略)8(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国俊
电 话:(略)、(略)
传 真:(略)
电子(略):qs4@sfsc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