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桂林南站办公大院面积为(略)㎡,其中房屋(略)㎡,场地(略)㎡,本次招商仅涉及场地,(略)别是进门口左边面积(略)㎡的小院(不含建筑物),(略)前最右侧的空地面积(略)㎡,共计(略)㎡。
二、业态要求
用于仓储物流。不准用于储存废水、粉尘等污染物,不准经营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等危险品,不准堆放、经营木材及其制品。
三、目前存在问题
该场地(略)别位于桂林南站办公大院两侧,需要单独(略)别开两个出入的大门,外侧(略)民(略),需要中商方有较强的协调(略)民的能力。
四、严禁转租,一经发现,取消中商资格或立即(略)造成的损失。
五、招商底价:以2(略)/㎡.月为招商底价。
六、合同期限:合同期限5年。中商方在接到中商通知后(略)个工作日内签订合作协议(略)公司合同文本(略)收益。
七、竞商人资质要求
1.竞商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登记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本年度通过营业执照年审。竞商人、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及股东在至本招商公告之日前5年内,无违信行为,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略)场准入情形。
2.本次招商不接受中介或竞商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竞商。严禁转租,一经发现,取消中商资格或立即(略)造成的损失。
3.竞商方与我公司无弃标、退标、竞商人单方面的退租行为。
4.竞商人、竞商人法定代表(略)无弃标、退标、竞商人单方面的退租行为。
5.竞商人、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及股东个人及(略)与我公司发生经济、法律或其他(略)资产经营招商、房屋场地租赁管(略)招商或被中国(略)集团公司法务部门发出警示函,招商人有权拒绝接受其参与竞商。
6.竞商人、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及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股东中有相同股东的不同竞商人不得参与竞商。
7.竞商人、竞商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及股东在本(略)资产租赁项目竞商、合同履约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无故弃商、单方面提前解约、中商项目无故延迟落地等),或招商过程中通过围标、纠缠、威胁等手段参与招商或中商的,招商人有权拒绝接受其参与竞商。
八、安全要求:承租人签订《安全协议书》,建设、经营期间,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略)安全管理条例》及《(略)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略)外部安全环境管理相关规定,不得(略)和法律禁(略)安全管理。
九、证照(略):由承租人负责对该场地进行清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经营场所必须(略)提供必要的协助。
十、资产归属:中商方如需在场地内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略)政有关部门批准(略)征用该地块,中商方无条件拆除所建的建筑(略)拆迁,则以拆迁协议签订之日为时间节点,合同已履行时间段与未履行时间段的比例,对所获中商方建(略)进行(略)配。租赁期满后,场地内中商方所投资(略)所有。
十一、资料管理:中商方完成项目建设(略)竣工(略)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略)备案,并经我公司书面同意后,本合同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或经营。新建设的场地辅助设施,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前,应将一套完(略)的竣工(略),其余原件待合同终止后移交。
十二、其他约定:
1.本项目为(略)体对外出租,竞商人参与竞商视为已对合同项目场地状态、周边环境、客流变化、设施设备等已进行充(略)了解,承诺自行承担全部投资风险,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租金提出异议。
2.中商方进行修建改造的投入资金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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