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宁委员:
您(略)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略)规民(略)振兴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略),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指出(略)规民约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略)规民约制定,切(略)规民约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略)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略)围绕实现治理有效目标,按照“加强工作指导、解决突出问题、规范制定程序、强化治理质效”的(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组织修(略)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通知》,着力解决制定程序不规范、约束力不强、个别内容不合法、落实执行效果不明显问题。指导各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环境(略)治、扫黑除恶、移风易俗(略)规民约的主要内容,注(略)规(略)德约束和教育引导功能,(略)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略)(略)(略)都制定、(略)规民约,实现全覆盖。编印了《(略)规民约汇编》,9(略)规民约(略)规民约,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从“订、约、行”三个方面入手,先“约”后“规”,依“规”而治,以“约”促行,让“(略)规”(略)治理“大效能”。
一、在“订”上下功夫,(略)规民约“规”得准、“约”得实
科学规范,增加公信力。(略)“两委”换(略)、(略)党组(略)规民约修订工作,按照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备案公布“五步法”规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修订,确保合理性、实用性,入人心、接地气,(略)民公约的公信力。
集思广益,增加凝聚力。在修订过程中,(略)民当“主(略)”,让群众成为制定者、执行者、评议者和受益者,广泛协商、征求群众意见,(略)民的意志,按照社情民意“量体裁衣”,(略)规民约更“合身”、更“贴身”,(略)民公约的凝聚力。
弘扬良俗,增加引导力。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将移风易俗、环境(略)治、尊老爱幼、遵纪守法、公共基础设施、文明创建等热点问题写入公约,贴近实际,体现特色,(略)民认可接受,也能打心底里去遵守,实现“规”得准、“约”得实,可落地、能执行,有响应、见效果。
二、在“约”上作文章,(略)规民约入到“户”、见到“行”
群众语言“定规”。做到与时俱进,(略)规民约始终与时代的发展保持同步,与国家最新的政策形势保持同频。在表现形式上,将其转化成为群众语言,编成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记住、愿遵守的三字经、五字诀、七字歌等,既通俗易懂,又简便易行,群众接受度高,实现“耳濡目染”。
广而告之“扬规”。(略)等(略)规民约标识牌、宣传栏,结(略)、进行全覆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利用(略)群、(略)大喇叭等方式开展宣传,让群(略)规民约条款,进一(略)规民约知晓率,(略)规民约不光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还(略)民的心里。
民主自治“践规”。发挥公约自治作用,引导群众养成主动议事的理念和习惯,形成自觉遵守规则并运用规则处理问题的基层治理模式,通过“一约四会”自治组织,有效化解了邻里家庭、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相互攀比、天价彩礼、薄养厚葬、拒绝赡养老人等突出问题,弥补了法律的不足,(略)风文明,(略)规民约潜移默化、文明意识植根于心。
三、在“行”上强落实,(略)规民约开了“花”、结了“果”
(略)规民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了让公约从墙上“走”进群众的日常生活,推行“三个一”工作法:
立好“一条规矩”。以公约为“线”,让(略)“能干啥、不能干啥”,从而实现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目的。建立“积(略)制”奖励制度,积(略)与评选相挂钩。(略)规民约执行公示制度,每(略)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建立“一约四会”监督执行机制,(略)规民约的遵守和落实,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树好“一个榜样”。开展“美丽庭院、干净人家、(略)里好人、文明家庭、(略)德模范、好公婆、好儿媳”评选活动,设立红蓝榜、好人榜、善行榜、义举榜等,激发好人发动效应,以身边人、身边事教(略)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通过典型示范带动,由“外在美”向“内在美”、“一时美”向“持续美”转变,推动公约真正发挥(略)德约束作用。
评好“一个优秀”。建立“积(略)制”奖励制度,推出“(略)”积(略)兑换实物活动,对评选出的榜样,兑现奖品、给群众看得见的利益和荣誉,既定了“规矩”,又给足了“面子”,通过“党员带群众、群众领群众”让群众从看着干、到跟着干、最后形成习惯,激发居民自治活力,促进社会共治。
感(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四(略)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