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岳(略)2号电梯(略)体更换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岳(略)2号电梯(略)体更换项目
序号 | 产品名称 | 参数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略)) |
1 | 电 梯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1 | 台 | (略) |
合计: | (略) |
4、本项目 拒绝 进口产品参与磋商活动。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之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旧证((略)年6月1日前(略)的许可资质)以下相同: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1.2新证((略)年6月1日后(略)的许可资质)以下相同: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 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2)、如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则须满足如下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1提供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 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新证),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2.2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资质(新证),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略)(略) 年(略)月 3日至(略) 年(略) 月 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略)时,下午(略)时至(略)时(北京时间),持本人(略)原件、供应商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略))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略)((略)(略)房)(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略) 年 (略) 月 9日 (略) 时 (略) (略)(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略) 时 (略) (略)(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址:(略) >5(略))(略)会议室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自(略)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对(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略)pan>
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