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JZL(略)-3(开平(略))号国有建设
租赁公告
(略)委托,江(略)上挂牌方式租(略)JZL(略)-3(开平(略))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略)):
(一)(略)JZL(略)-3(开平(略))号地位(略)翠(略)翠(略)北侧、(略)西侧地段。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略).(略)平方米,用途为商服用地、工业用地,具体红线范围见租赁用地红线图。土地租赁年期:5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指标:容积率:≤1.0;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建筑密度:≤(略)%;建筑高度:≤(略)米。
(三)租赁条件要求:
1.成交价为5年租期价格,竞得人按成交价5年平均值按年度缴纳租金,一年一付。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之日起(略)日内(略)第一年租金,次年开始每年缴交租金月份按第一年租金缴交的月份确定,每年租金在该月结束前缴清。
2.建筑形式采用模块化、装配式等建筑模式,不得修建地下室。
3.承租人有权按照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规划用地性质、规划要求和其他条件,对租赁土地进行开发、利用和经营,并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土地租赁期内造成土壤污染的,承租人应按照污染担责原则,履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有关义务。
4.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承租(略)申请续租,经批准后可续租。承租人不提出申请续租或承租人提出申请续租未获批准的,租赁期限届后无偿无条件收回土地,并移交土地储备机构统一管理。租赁土地上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期限与土地租赁期限相同,期满后承租人须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土地租赁合同上另有约定的除外。
5.租赁土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按规划要求实施开发建设和经营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严禁变相开发商品住宅、公寓类项目。承租人未按照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规划用地性质或者规划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或存在其他违反土地租赁合同约定情形的,(略)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略)有权解除土地租赁合同,提前收回租赁土地,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涉及行政处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6.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略)个工作(略)签订租赁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
7.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之日起1年内动工建设,自约定动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8.成交后,竞得(略)签订《租赁用地履约监管协议书》,(略)监管。
(四)本宗地挂牌起始价:(略).(略);竞买保证金:(略);最低增价幅度:5(略)/次。
二、根据《(略)等6部门关于印(略)储备土地提质开发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江自然资〔(略)〕(略)号),竞得人必(略)属国有全资企业,并按该文件规定进行开发利用。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略)年(略)月1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上挂牌报价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5日(略)时;(略)上限时竞价时间:(略)年(略)月5日(略)时起。
六、本次国(略)上挂牌租赁活动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江(略)
江(略)
(略)年(略)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