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军队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采取公开征求意见的方(略)超声手术刀采购项目进行需求复核,广大供应商可以对相关技(略)要求的完(略)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现将采购需求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略)超声手术刀采购项目
二、报价最高限价:(略)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五、 供应商资质条件:
((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略)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略)((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略)((略)www.(略).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略)www.(略).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略)((略)www.(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略)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略)包行为,转包和违法(略)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供应商根据所投标医疗器械(略)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还需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六、 采购项目技(略)要求:详见附件1
七、 公示期间:(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
八、 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采用电子(略)(PDF格式盖章彩色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2)向我部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略)、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下一步论证完善需(略)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进行反馈。
九、 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span>
联系电话:(略)-(略)
十、 其他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我部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附件:1.采购项目技(略)要求
2.建议函模板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