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关于江(略)污水处理站维保运营托管服务第三次(项目编号:J(略)TC(略)C2)(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略)污水处理站维保运营托管服务第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略)址:http:(略).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略)TC(略)C2
项目名称:江(略)污水处理站维保运营托管服务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略) (略)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赣购(略)J(略) | 水污染治理服务 | 1 | 年 | (略).(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赣购(略)J(略) | 水污染治理服务 | 1 | 年 | (略).(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赣购(略)J(略) | 物业管理 | 1 | 年 | (略).(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按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在成交供应商服务未满足要求情况下随时终止合同。一年届满,采购人有权根据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以及续签合同的日期。续签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服务未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续签的合同且不承担违约或补偿责任,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总合同期不超过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略)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略)”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略)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强制采购节能产(略)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略)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按要求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每天上午(略):(略)至(略):(略),下午(略):(略)至(略):(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址:(略)>
<(略)上确认和(略)磋商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略)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址:(略)1号发改(略)(6(略)号)6号竞谈(磋)室
五、开启:
(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 (北京时间)
地址:(略)1号发改(略)(6(略)号)6号竞谈(磋)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略)址:http:(略).cn/web/)(略)并(略)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略)址:http:(略).cn/web/);“潜在供应商未使用(略)在江(略)磋商文件的,视为未(略),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本项目采用(略)磋商模式,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略)到江(略),(略)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磋商地点;
4、本项目采用(略)磋商模式(略)络环境,(略)操作,并提前在笔记本电脑(略)安装驱动。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略)锁到磋商(略)报价,二次报价时间为(略)钟,(略)钟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略)p>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略)>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n>江婷、胡甜
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