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
(略)项目(略)地(略)灯安装专业(略)包招标事宜。
二、投标人资格
2.1 (略)公司范(略))。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 由项目、直营生产资源管理部、经济管理部、财务部、法律事业部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略)评标。
四、定标原则
4.1 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合理低价中标;供方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4.2 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 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略)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4.4 本次招标结果(略)审批后确定、通知(七个工作日内)。
五、结算方式:
5.1预(略)无预付款。
5.2进度款:每月(略)月度结算,并于次月(略)累计完成产值的(略)%(略)%,完工且结算(略)完成(结算单双方确认盖章)后视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略)至结算额的 (略)%: 备案表且完工结算完毕后一年内,付到 (略)%,预留结算价的 3%3%(略)%时一并开具,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略)费用的宽限期(略)6个月。宽限期内应(略)的款项不计息,宽限期内乙方不能中断施工。
5.3质保金:预留结算价的3%3%(略)%时一并开具,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
5.4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商票、银行承兑、供应链、抵房等,非现金付款的贴息费由投标单位承担,抵房比例不低于5%。
5.5每次付款前承包方必须符合招标方抵扣要求且(略),属于合法、合规发票。(略)投标投标方必须提供国家正规的增值税专业发票,如因发票原因导致招标方无法抵扣税金,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
六、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注意事项(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
7.1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7.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略),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7.3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永久清除出合格供方。
7.4(略)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略)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7.5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略)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7.6 场地基本条件:本次招标的项目、地点已经在招标公告中明示。投标单位需要对场地、(略)线进行考察的,自行解决。中标单位不得以场地、运输条件等原因变更任何投标内容。
7.7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略)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入(略)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7.8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略)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略)参加本次招(略)将对涉事企业(略)别做6--(略)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八. 报价清单:
详见报价单(附件)
九.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n>朱明凯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