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略)建设项目已由灵武市发(略)以灵发改发〔(略)〕(略)号、灵发改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实施单位为灵(略),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福彩公益金及市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灵(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略)受招标人委(略)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吊唁厅1栋,建筑面积(略).(略)㎡;餐厅1栋,建筑面积(略).(略)㎡;守灵堂2栋,1#守灵堂(略).(略)㎡,2#守灵堂(略).(略)㎡,共计(略).(略)㎡;污水处理用房、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净水池、调节池1栋,建筑面积(略).(略)㎡(地上(略).(略)㎡、地下(略).0㎡)
2.2 建设地址:(略)
2.3 计划工期(略)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灵武市(略)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略)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略):不划(略)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略)(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略)施工总承包(略)级(含(略)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略)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略)建(略)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略)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 (略) 月3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北京时间,下同),(略)“宁夏回族自治(略)”(以下(略)”)免费(略)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略)。
4.2(略)”实行(略)安全(略)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略)”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略)”、“(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略)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高新产业园区东三营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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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p>
电话(略)-(略)电话(略)-(略)
传真: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