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四川(略)茶叶研究所对(略)人员所提供的(略)材料进行审查,其中留学人员应持国(略)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四川(略)茶叶研究所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结果与招聘专业一致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取得面试资格。四川(略)茶叶研究所将通过(略)所留(略)和联系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
(三)面试
面试采取(略)汇报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实绩、学术背景、逻辑思维及组织(略)析能力等方面。面试成绩满(略)为(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略)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四川(略)茶叶研究所电话通知面试结果及后续事项。
(四)体检
1.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由四川(略)茶叶研究所从高(略)到低(略)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由四川(略)茶叶研究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略)进行。
3.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略)〕(略)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之日起7日内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略)茶叶研究所指定到(略)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略)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略)到低(略)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察
四川(略)茶叶研究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略)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考生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四川(略)茶叶研究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略)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五、审核确认和(略)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四川(略)茶叶研究所对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查,因提供材料不真实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相关材料汇总后报四川(略)审核确认,通过四川(略)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四川(略)茶叶研究所凭四川(略)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以及通过四川(略)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六、有关待遇
1.考核招聘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2.考核招聘人员按《四川(略)人才培养引进二十条办法((略)年修订)》执行相关待遇及考核要求。
七、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考核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特别提示
1.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略)、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略)茶叶研究所在(略)站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略)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和四川(略)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略)-(略) 、(略)(四川(略)茶叶研究所,张老师)
监督电话:
(略)-(略)(中共四川(略)茶叶研究所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川(略)茶叶研究所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