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略)-(略)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质且符合条件的副食品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名称
某单位(略)-(略)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蔬菜、畜肉类、禽肉类、水果、干调类、牛奶类、饮料类及少量其他类副食品。
三、报价说明
1.报价货物所需的运输费、保险费用、成本费、税费等一切其他费用应含入总报价。报价方漏报或不报,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略)的费用已包含在已报的报价中而不予(略);
2.需求数量根据人员食物定量标准,结合日常采购情况进行测算,仅供报价参考,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部(略)采购需求量较少的食品种类未具体列出,以实际采购种类为准;
3.中标供应商供货期限为一年。食品种类具体规格、质量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略)要求。
四、供应商资质条件
((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户);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企业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真实有效且“食品类别”或“经营项目”与招标内容相符。
(五)供应商(略):plap.mil.cn(略)进行(略),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线下组织的非(略)项目,可以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略)文件截止前完成(略)。
(七(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
五、(略)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本项目实行电子(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截止前将(略)信息(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至内蒙古(略),于开标日(略)时(略)(略)至(略)时(略)(略)(北京时间)将响应文件密封携带至内蒙古呼(略)绿地(略)F座(略),(略)开标,逾期概不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 (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银行开户证明;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人(略)正反面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授权代表(略)正反(略)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
7.食品经营许可证;
8.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
(略).投标人(略)采购失信名单以及供应商暂停资格名单(附“信用(略)上查询截图)
七、询价成交原则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略)
联系人:(略)n>何先生 联系电话:(略) (略) (略)
监督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