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珠泉新城3#地块(融创·玺园)项(略)所需灯具
二、投标人资格
2.1
2.2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3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略)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略)及下属各(略)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2.5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
2.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7西北。
2.8在(略)企业信息中显示的企业联系人须为自然联系人且不同人名须不同联系方式,不可一致。
2.9如投标供方不满足以上任一要求,则取消(略)资格或视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略)管理部等主管以上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略)评标。
3.3 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略)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略)参加本次招、(略)将对涉事企业(略)别做6-(略)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合理低价中标;第一轮报价最高价者不允许进入二次报价。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五、质量要求
5.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质量文件。
六、交货、验收要求
6.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略)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6.2货(略)地点后,甲方将组织监理、业主等有关人员对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进行联合检验,并出具验收报告。如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及甲乙方确认的封样样品(或描述)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3验收方式: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6.4交货时间:自中标之日起(略)批供货。
6.5交货地址:(略)span >(略)东,(略)北
七、结算方式
7.1供货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八、(略)截止时间: (略)年9月(略)日 (略):(略)
预计开标时间: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人:李胜乐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