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略)污水处理站运维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需求公示((略)-JQ(略)-F(略))
我部拟对(略)污水处理站运维托管服务采购项目按照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略)要求、预算金额等存有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逐页(略)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
一、项目名称:某部(略)污水处理站运维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略)-JQ(略)-F(略)
三、公示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项目预算:(略)/两年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详见附件1。
七、意见反馈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建议意见以电子(略)方式反馈我部门,递交要求:
(1(略)上递交;
(2)(略)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资料;
(3)(略)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3)(略)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略)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需求修改建议函;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略)an>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略)、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视情况做出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助理
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