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HKJ-SW-(略)
项目概况
(略)采购(略)下达的(略)政府采购(略)散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略)就公主(略)集中储(略)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响应人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HKJ-SW-(略)
2、项目名称:公主(略)集中储(略)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略)
5、预算控制价:财政资金(略).(略)。
6、建设规模:新建储粮示范点共4处,包括地面硬化和四周铁艺围挡,地面硬化结构(略)mm厚级配砂石、(略)mm厚C(略)混凝土。铁艺围挡由(略)组成。
地面硬化面积合计(略)平方米,铁艺围栏合计(略)m。其中:(略)储粮点地面硬化(略).(略)㎡,铁艺围栏(略).(略)m;苇(略)储粮点地面硬化(略).(略)㎡,铁艺围栏(略)m;(略)储粮点地面硬化(略)㎡,铁艺围栏(略).6m;(略)储粮点地面硬化(略)㎡(略)量清单及图纸)
7(略)建设地址:(略)8、计划工期:(略)年(略)月(略)日前完成(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标准。
(略)、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略):无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略)施工总承包(略)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2响应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略)相关专业(略)级或以上(略)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略)项目的项目经理。
1.3响应人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略)-(略))复印件(若响应人为(略)年9月份以后(略)成立的公司,即需要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第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略),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具有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良好记录,缺一不可。
1.4 响应人须提供响应人代表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启前以响应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响应人所(略)确实没有带二维(略)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1.5(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略)((略)www.(略).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略)站((略)www.(略).cn)或(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4)近年((略)年1月1日至)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任的项目经理未(略)”(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注:投标文件内(1)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2)至(4(略)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略)入吉企业在(略)须按照吉建管【(略)】(略)号、吉建管【(略)】(略)号、吉建管【(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略)企业信息登记,并(略)建筑(略)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1.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满足《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人,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天上午8:(略)时至(略):(略)时;下午(略):(略)时至(略):(略)时(北京时间,(略)((略)与京哈(略)交汇西侧(略)米)持下列材料(略)的复印件报(略)并(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略)施工总承包(略)级或以上资质;(3)法定代表人(略)明书及法人(略);(4)被授权人(略);(5)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6)信用中(略)信誉截图;(7)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略)年 (略) 月 (略) 日(略):(略),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址:(略)开标2室。
五、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大写:(略)(小写:¥(略).(略))。开启(略)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转账支票(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如果因响应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响应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启(略)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六、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长(略)》《中国(略)》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地址:(略)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略)
地址:(略)p>
电 话:(略)
监督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