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略)-(略)-(略)-(略)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汽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略),(略)
5. 发货地:山西(略)责任公司
6. 到货地:河南省,三门峡市,陕(略)
7. 报价单位(略)/吨
8. 交货日期(略)-(略)-(略) 至 (略)-(略)-(略)
9. 运距(略)
二、交易平(略)公(略)(附件(略)责任公司混煤(略),并承担煤矿煤炭装车到(略)的全(略)责任公司协调、上游煤场、加工、装车、短盘、长途运输等所有费用)。
2(略)责任公司开具(略)%煤款增值税发票,运费由乙方开具9%增值税运输发票)。双方(略)和(略)结算数量做运费结算依据,公路运输甲方承担1.0%的途耗,其余部(略)承运方承担。
3.若承运的煤炭到厂化验全月加权热值低于矿发结算热值 (略)千卡/千克时,在结算运费中对承运方进行热值索赔。
热值索赔金额=(煤款结算单价/矿发结算热值)*(矿发结算热值-到厂化验热值-(略)千卡/千克)*结算煤量(单位,(略))
(二)、运费结算方法:
运费单价:竞标价格(含税价)
当亏吨超过矿发结算数量的1%时,
运费结算金额=矿发结算数量×运费单价-热值索赔金额-亏吨金额
亏吨金额=亏吨数量×(煤款结算单价+运费单价)
亏吨数量=矿发结算数量—(电厂计量数量+矿发结算数量*1%)
当盈吨或亏吨不超过矿发结算数量的1%时,
运费结算金额=矿发结算数量×运费单价-热值索赔金额
电厂计量数量以当月矿发日期和车数统计,乙方承运煤炭到厂及票据齐全后,甲方五个工作日向乙方出具结算单,乙方收到结算单后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税运输发票后,及时完成运费付款。
(三)、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按本合同执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及全部经济损失。
(四)、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煤炭运输过程中,如出现商业纠纷且双方协商未果后,须向甲方所在地三门峡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五)、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确保原煤运输安全,如出现运输途中丢失、掺假、注水、异(略)入厂煤煤质监督及异常处理办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因承运方原因协调、组织不力,没有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进行启动拉运的扣除竞价保证金(略)。
3、乙方运煤车辆司乘人员应妥善保管相关运输票据,因乙方票据丢失、票据不符等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相关人员及运煤车辆在承运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事故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应提前向甲方预报煤车类型、车数、供煤数量、装煤地点等相关信息,以便甲方安排人员进行(略)监装、接卸工作。联系人:(略)话(略)。
6、乙方按照甲方的调运计划组织煤源、装车、发运;若煤种、煤质发生改变,甲方有权拒绝接卸,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装车前(略)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人员进行(略)监装。
7、乙方承诺按照甲方《公司入厂煤煤质(略)煤炭购销、运输合同安全协议》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8、如煤炭市场价格变化,双方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 协商调(略)合同价格及履行数量。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略)
2. 联系人:(略)p>
3. 联系电话(略)
六、备注
竞拍模式简介: 供应方应在公告公示期内按照公告要求向采购方缴纳竞价保证金,并(略)填写竞价保证金缴纳情况相关信息。在公示期结束后2小时内经采购方确认收到后,相应供应方才有资格参与竞拍。竞拍时间不少于(略)钟,(略)实时公开显示低于最高限价的当前最低报价,每次报价的最小降价幅度由采购方设定,但不能小于0.(略)/吨或0.(略)/吨公里;在竞拍时间结束前(略)秒开始倒计时,期间若有报价低于当前公示最低价,报价自动开启延时(略)秒,重新倒计时;以此类推,直至当轮(略)秒内没有更低报价产生,竞拍结束。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