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略)年自有车辆维修公开询价项目(清远)公开询价公告
我司现就如下采购项目开展采购,具体如下:
一(略)年-(略)年自有车辆维修公开询价项目(清远)
二、(略)目前使用中的7辆自有车辆(1辆别克GL8,3辆丰田汉兰达,1辆(略),2辆三菱越野车),开展车辆的日常保洁、维修保养以及其他服务等,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服务内容涵盖:1、车辆维护服务(包括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2、(略)小时拖车服务;3、代办车辆年审、过户、保险索赔;4、其他车辆维护项目。本次采购项目不含税总价上限为人民币(略)。工作量根据实际维修情况按实结算确定。
三、服务地址:(略)1、维修团队人员要求有企业管理负责人至少1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检验员至少1人,专业维修工人至少4人,需提供汽车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其中中级证书至少2人。
2、设备要求: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
3、报价限价,根据我司提供的《车辆维修基准价格表》,参选商填报应答折扣率和增值税率进行报价。
4、合同期限和费用上限:(略)年3月1日至(略)年2月(略)日或自签订之日起(略)个月。费用上限为(略).(略)(不含税)。
5、付款计划:按季度进行结算,根据合同《车辆维修基准价格表》的单价,乘以应答折扣率,再结合增值税率和考核结果,作为实际结算金额每季度进行结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应答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略)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略)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略)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略)时间、经营范围、(略)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应答方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至少包含以下相关内容之一:一类机动车维修、二类机动车维修、机动车维修、货车维修、车辆维修、汽车维修等。
3、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符合税务规定可进行增值税进项认证抵扣的扣税凭证。
4、
信誉要求:近三年内应答方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企业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参与,不允许挂靠、转包或(略)包。
六、报价要求:(略)公章(报价单(略)公章的打印文件)。报价要求详见
附件。
五、(略)时间与(略)方式 :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包括《(略)》、《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人员汇总表》三份文件资料。凡有意参与评选的供应商,需在(略)年1月(略)日(略)时前提供上述应答文件的纸质版原件密封提交至我司联系(略)年-(略)年自有车辆维修公开询价项目(清远)公开询价文件》附件3:(略),需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提交无效。
六、联系人:(略)
(略)清(略)
(略)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