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略)年1月(略)日上午(略):(略)时至(略)年1月(略)日上午(略):(略)时(北京时间)止(延(略)”(sf.taoba(略)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案号:((略))新(略)执恢(略)号,标的位(略)2(略)4丘(略)幢(略)号商业用房房地产,建筑年代(略)年,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用途:商用,(略)栋总层数为7层,标的所在地为负一层,本次拍卖包括建筑物,(略)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二次装修、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略),评估报告编号:新华远(估)字(略)第(略)号
评估价:(略) 起拍价:(略)
保证金:(略) 增价幅度:(略)(以及其(略)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略)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略)。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略)(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略)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略)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次最后5(略)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略)钟。
五、特别提醒:1(略)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2、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包括但不仅限于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对买受人资格的要求;3、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水、电、暖、气及物业管理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情况。拍卖成交后,(略)产权过户、证照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略),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4、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5、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重要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本标的存在抵押权,存在租赁,租赁期限为(略)年1月(略)日-(略)年1月(略)日,存在抵押权,详细情况可向本院、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买受人须自行核实了解(略)过户、交房所产生的税费等相关费用,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房屋拍卖成交后,(略)房屋过户、交房手续(略)通知。是否能(略)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略),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税、费按法律法规各自承担。(但前期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如拍卖款扣除偿还申请人的案款及执行案件的有关费用后,无余款。买受人可针对被执行人承担税费部(略)通过法律途径申诉。买受人须自行(略)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拍卖成交之前产生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成交后过户产生的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能否(略)过户手续及(略)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略)过户手续及(略)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略)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地上附着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略),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略)对拍卖款的处置。(略)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略)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略)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略)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略)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略)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略)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略)截止(略)”上(略)并(略)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略)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略)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5日(标的额在(略)以内的)或(略)日((略)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略)件((略)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略)(地址:(略)3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略)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略)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略)强制执行。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略)地址:(略)3号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略)-(略) (略)
辅助机构地址:(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