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略)民区残疾人联合会
项目名称:牡丹江市爱民区残疾人联合会(略)精神、智力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服务情况说明
爱民区残疾人联合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略)-(略)年)》、《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略)年版)>的通知》、《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规范》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精神、智力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服务对象为持有牡丹江市爱民区户籍的符合条件有康复需求的7岁以上残疾儿童和成年持证残疾人(略)名。服务标准(略)人均(略)/年。项目总金额(略)。
服务项目内容主要参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规范》,根据残疾人实际需求,针对不同类别残疾人提供多样服务:
一、智力残疾——重点用于康复医疗、康复训练和支持性服务项目
(1)康复医疗:纳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略)范围的智力康复医疗项目。
(2)康复训练:认知,日常生活能力、职业康复和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
(3)支持性服务:康复知识培训,家庭康复指导,心理辅导,社会融合活动、生活自理和居家护理指导、日间照料、家庭医生答约等服务
二、精神残疾——重点用于康复医疗、康复训练和支持性服务项目
(1)康复医疗:纳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略)范围的精神康复医疗项目(含药物,住院治疗)。
(2)康复训练:沟通和社交能力,日常生活能力、情绪和行为调控、职业康复,工(农、娱)疗和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
(3)支持性服务:康复知识培训、家庭康复指导,心理疏导,生活自理和居家护理指导,社会融合活动,日间照料,随访、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
康复训练和支持性服务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略)钟,疫情期间,可根据本地情况进行每月1次的线上电话语音或视频方式指导。(详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规范》)
爱民区残联在项目结末后对成交机构基本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抽查,抽查率不低于(略)%,经确认满意率不低于(略)%(略)尾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略).(略) (略)(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牡丹江市爱民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牡丹江市爱民区残疾人联合会(略)精神、智力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略)竞争性磋商。
第一次(略)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至 (略)年(略)公司参与(略),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此项目竞争性磋商未成。
第二次(略)时间: (略)年(略)月(略) 日至 (略)年(略)公司参与(略),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此项目竞争性磋商未成。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地址:(略)期限
(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略)民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略)联系方式:孙女士(略)-(略)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牡(略)
地 址:江南开发区领秀城西侧门市
联系方式:李先生(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