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标的情况说明
标的名称:厦禾路(略)号等(略)个标的(略)开招租
二、招租标的详情
三、承租条件
1、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其它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意向人不得(略)竞租:
(1)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2)被国资委和企业列入不诚信负面名单。
(3)存在拖欠(略)租金累计3次及以上。
(4)被列入安全隐患(略)改黑名单,或存在转租记录。
(5)与厦门轻工集团及所属企业存在诉讼、纠纷或者纠纷未解决的。
(6)信用报告')" rel="nofollow" style="color:blue;">信用报告中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属于污染型企业、或从事危化品生产和储存的企业。
3、竞租人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竞租人为法人的,竞租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记录)。否则,竞租人成交后,招租方有权取消成交资格。前述不良记录包括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略)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有恶意违约、拖欠租金或存在违约诉讼及其不良情形等。
4、本招租标的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四、竞价保证金、产权交易佣金及鉴证费
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人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按要求将竞价保证金转至厦门(略)指定账户,该批招租标的物的产权交易佣金、交易鉴证费由承租方承担。竞价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扣除承租方按厦门(略)收费规定缴交产权交易佣金、交易鉴证费,余额由厦门(略)按承租人原缴交渠道退回。
五、(略)需提交材料
1、自然人(略)复印件、信用报告、标的规划承诺书;
2、法人(或(略)支机构,或其它组织):营业执照、法人(略)复印件、信用报告、标的规划承诺书。
六、租赁押金
租赁押金为3个月租金。
七、其他补充说明
1、月租金不包含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备注栏列明物业费单价的为已知的现行收费标准(略)签订的物业管理(略)的收费标准为准),所有标的物的受(略)的收费标准缴交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2、标的按现状出租,不提供免租金装修期,不允许转租;
3、意向人参与竞价表明意向人已对标的进行了充(略)及必要的了解;
4、店面类标的不允许五金加工类行业入驻;
5、所有标的不得用于经营、存储易燃易爆等物品;
6、标的(略)用租赁合同范本(二),其余标的用租赁合同范本(一)。
保证金缴交及(略)时间:即日起至(略)年2月(略)日止((略)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 (略)
帐 号(略)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略)
咨询电话(略)-(略)(厦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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