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略)邮政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ZB(略) (略) ,磋商代理(略)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略)邮政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略)邮政车辆保险服务,机动车(略)台(邮政(略)台、速递(略)台),机动二、三轮车(略)台和国标电动三轮车(略)台,共(略)辆车的商业险及交强险等险种(略)服务及理赔。
保险险种及保额:(1)汽柴油车: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略))、车上人员责任险((略)/人)、车船税;(2)机动二、三轮车及国标电动三轮车:交强险、车船税。以上均含税。
合同期限:1年。
1.3本项目不划(略)标包。
1.4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限价:新车自主定价系数限价为1,除续保冷藏车自主定价系数为1.3外,其他续保车辆自主定价系数限价均为1,机动二、三轮车及国标电动三轮车保费限价为(略)。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略)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应服务的单(略)级及以上的(略)支机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且保险业务范围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提供复印件(略))
2.2供应商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速递)和增值税普票(邮政)。(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相关证明资料或者开具过的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票)
2.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略)国家(略)核实信息为准)。
2.4(略)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略))。
2.5供应商或其上下属公司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或在以往业务合作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书(略))
2.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略)包或者未划(略)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略))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略)),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略))
2.8本项目不接受被(略)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略)域)的供应商参加。(提供承诺书(略))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略)包、转包。(提供承诺书(略))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略) 年 1 月 9 日 8 时 (略) (略)至 (略) 年 1 月 (略) 日 (略) 时 (略) (略)。(北京时间)
4.2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略)((略)www.(略).com)(略)《(略)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略)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略)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略)话:(略))确认(略)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略)材料内容齐全后,向(略)单位(略)磋商文件。
注:以上(略)材料需(略)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磋商文件售价 (略) (略),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费用交(略)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略)港邮政车险标书费) ”。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略) (略) 年 1 月 (略) 日 (略) 时 (略) (略)。
5.2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略)B座(略)(大会议室) 。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址:(略)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 (略),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略)
(略)9号
联 系 人:(略)p>
电 话:(略)-(略) (略)
(略)B座7(略)
联 系 人:(略) 范涛 张昊驰
电 话: (略)
<(略)
账 号:(略)
(略)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