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本院固定资产清查的专项审计项目进行院内采购,欢迎有能力提供相关服务且具有合法合格资质的供应商前来(略)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专项审计项目
控制价:(略).(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并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管理或控股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相关活动。
(4)供应商必须提供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不允许(略)包。
凡有能力提供本次
采购文件所述服务,具备本
谈判文件中规定条件的境内供应商均可参加。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审计的主要内容:
对本院固定资产核进行专项审计(截止(略)年(略)月(略)日的固定资产)
2、审计时限及人员、报告要求:
(1)审计工作时限:(略)个工作日(含出具审计报告在内),审计入场时间(略)年(略)月。
(2)审计工作其他要求:供应商按审计时间进度和审计内容制定审计计划,并在规定时限内向采购人出具一式五份审计报告。
(3)审计小组人员要求:具体人员名单以书面表单形式明确,不少于3人,应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其中(略)会计师不得少于1人,其余人员应具有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并提供相关执业或资格证书、劳动关系证明。
(4)审计小组人员一经指派,不得随意变动。如遇特殊原因确需变动,必须先征得采购人同意。供应商所提供的专业人员在服务期内,若发现不能胜任工作、违反采购人的纪律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调换相关专业人员。
(5)供应商对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审计报告及采购人提供的资料泄露给采购人之外的第三人。
四、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略)法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及在我单位有违约、失信行为的,其(略)将被拒绝。
五、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略)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略)原件(
附件1)、被委托人(略)复印件(原件备查)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近三年无不良
信用记录、未处于财产冻结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的承诺书。(附件2)
4.报价单(附件3)
5.投标方基本情况及简介(附件4)
6.客户满意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扫描复印件)
7.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扫描复印件)
8.审计组成员配备表(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
9.项目服务方案及承诺
(略).业绩汇总表(附件6)
(略).其他相关评(略)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与原件相符加盖单位公章、制作目录并用A4纸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成册后放入文件袋里密封,密封的文件袋上(略)。
六、采购文件(略)方式
请
自行在《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专项审(略)页下方
(略)采购文件。
七、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材料的递交时间为(略)年(略)月5日上午8时至(略)时,送至福建中医药大学(略)6(略)财务科。
八、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九、评审地址:(略)strong>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r />
联系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