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NCYD-(略)-(略)-(略)就 (略),(略),左(略)煤场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汽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略),(略)
5. 发货地:(略),(略),左(略)
6. 到货(略)煤场
7. 报价单位:(略)/吨
8. 交货日期:(略)-(略)-(略) 至 (略)-(略)-(略)
9. 运距:(略)
(略)(
http:(略).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略)-(略)-(略) (略):(略):(略)
四、竞价主要条款
1.如有掺杂(略)入厂煤掺杂使假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若造成锅炉结焦等严重后果的,将加重处罚。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 承运商在开标前通过银行(略)指定账户,以缴费银行凭证时间为准,否则视为废标。
(2). 承运商竞价成交后,接到甲方通知三天内未启动承运,且未达到甲方要求车数。视为废标,终止合同,扣除所缴纳的5(略)保证金。
3、提醒:投标时充(略)了解疫情对运输、装车的影响,一旦中标不存在价格调(略)。(略)场变化进行第二次招标。
汽 运 煤 承 运 合 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签订地址:(略)p>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以下条款:
一、交货地点、供煤地点、品种、质量、数量
交货地点 | 发货地 | 品种规格 | 质量标准 | 数量(吨) |
| | 煤泥 | Qnet,ar≥(略)千卡/千克 | (略) |
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货物为矿发煤泥,承运方负责将煤泥从发货地短盘至中间煤场进行晾晒、装卸,再交付到甲方煤场。到厂技术指标:Qnet,ar ≥(略)千卡/千克,水(略)≤(略)%。
三、计价方式:
1.费用承担:本合同作为煤炭购销合同(合同编号:)的附件,乙方负责(略)(阜生矿)煤泥,在货物交付甲方前,有关本合同项下煤炭的一切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货物交付甲方后,有关煤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2.运费结算价:
Qnet,ar ≥(略)千卡/千克时,运费结算价为中标价(略)/吨为基准, Qnet,ar<(略)千卡/千克时,每降低(略)千卡/千克(指1-(略)千卡/(略)间范围),运费结算价按对应的价格下调(略)/吨。
全水(略)Mt≤(略)%时,运费结算价为中标价(略)/吨为基准,全水(略)Mt>(略)%时,每升高1%(指0.1%-1%(略)间范围),运费结算价按对应的价格下调4(略)/吨。
以上考核金额从运费结算金额中扣除。乙方承运实际数量高于合同数量时超出部(略)仍按照本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四、运费结算方法:
甲方以入厂实收数量作为承运结算依据。货物全部到厂验收合格及票据齐全后,以银行现汇或承兑汇票开始(略)运费,一票制结算,全税额税率为9%。
运费结算单价=中标价(略)/吨-热值考核-水(略)考核
汽运途损计算方式:
汽运数量损失A=(矿发水(略)-到厂验收水(略))×矿发数量
汽运途损≤A时,运费结算金额=实收数量×运费结算单价
汽运途损>A时,运费结算金额=实收数量×运费结算单价-亏吨数量×煤价
汽运途损:合同周期内矿发数量-合同周期内到厂数量
实收数量:合同周期内实际到厂煤量-扣吨煤量
亏吨数量:合同周期内矿发数量-A-合同周期内实收数量
五、质量协议:
1.亏吨时数量以甲方入厂计量为结算依据,扣吨、煤量按照《入厂煤异常验收管理办法》中约定执行;盈吨时数量以矿发量计量为结算依据。
2.以甲方化验热值为结算依据(甲方计量衡应符合国家精度检验要求且按照国家标准采样、制样、化验)。经申请同意后乙方有权对甲方采制进行全过程跟踪。若对化验结果有异议,乙方需于甲方化验报告出具之日起五日内提出书面报告,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第三方裁决;若在限定期内不提出异议,以甲方化验结果为准,其它条款仍按照煤炭买卖合同执行(编号:)。
六、违约责任: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煤炭所有权归委托方所有,在货物交付甲方之前,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在货物交付甲方后起,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应严格按本合同执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及全部经济损失。
七、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煤炭运输过程中,如出现商业纠纷且双方协商未果后,须向甲方所在地安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八、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确保原煤运输安全,如出现运输途中丢失、掺假、注水、异常亏(略)《入厂煤异常验收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2.乙方运煤车辆司乘人员应妥善保管相关运输票据,因乙方票据丢失、票据不符等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相关人员及运煤车辆在承运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事故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应提前向甲方预报煤车类型、车数、供煤数量、装煤地点等相关信息,以便甲方安排人员进行(略)监装、接卸工作。联系人:(略)
5.乙方按照甲方的调运计划组织煤源、装车、发运;若煤种、煤质发生改变,发现乙方存在换煤等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装车前(略)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人员进行(略)监装。
6(略)《供应须知》、《汽运煤车辆进出厂管理制度》、《入厂煤异常验收管理办法》、《煤质纠纷管理办法》、《安全协议书》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7.乙方运输车辆需采用国五及以上燃气、燃油机动车或新能源车运输(若地方环保要求高于此标准参照地方环保要求执行);不得使用国四及以下燃油燃气货车运输,未达到以上要求的甲方有权利禁止乙方车辆入厂。
8.(略)场价格变化,双方(略)场变化情况, 协商调(略)合同价格及履行数量。
九、执行时间:(执行日期以矿发日期为准)。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承 运 方(乙方) 承运方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略)span> 委托代理人:(略)n>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码: | 委 托 方(甲方) 委托方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略)an>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 : 邮政编码: |
五、联系方式
1. (略)
2. 联系人:(略)p>
3. 联系电话:
六、备注
七、附件